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盐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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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140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562941566D4322014314005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都区政务服务大厦一楼服务大厅B区B17、B18窗口(世纪大道1188号);各镇(区、街道)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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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业务环节7个工作日,发放环节待资金到账后2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1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社会保险补贴1.补贴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增补依据
  • 【行政法规】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 关于《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社〔2022〕80号) (苏财社〔2019〕161号、苏财社〔2022〕8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 1.补贴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低于 1/2,不高于2/3 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外省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关于《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社〔2022〕80号)“十四五”期间对外省脱贫人口继续给予扶持,将社保补贴享受对象中外省贫困劳动力调整为外省脱贫人口。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8235990/88235660
监督投诉方式 0515-12333
办理地点
  • 盐都区政务服务大厦一楼服务大厅B区B17、B18窗口(世纪大道1188号);各镇(区、街道)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235990/88235660
监督投诉
  • 05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