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补发(县级)
盐都区

1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补发(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70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51582432010907000202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014365158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六楼公安大厅N区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2)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因证件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证件,需提交原边境管理区证丢失、损毁有关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受理 0.4工作日 公安窗口或者网上申请递交材料 申请受理
2 审核决定 0.4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做出决定 审核决定
3 通知送达 0.2工作日 窗口制造许可决定书,当场或EMS送达 通知送达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二十个工作日,经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2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第二条 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边远地区和人员进出边境管理区较多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签发。

  • 增补依据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令))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0207.htm 【法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8-03/28/content_1833.htm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356619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66095;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江苏省公安厅、盐都区人民政府
电话025-83526883、0515-8858527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盐都区世新都路618号
网址http://www.yandu.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盐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5-88419110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网址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六楼公安大厅N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56619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66095;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