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含结婚、离婚、补领登记证书)预约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103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8014365166W4322011039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都区民政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5楼婚姻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携带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的证件、材料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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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理材料说明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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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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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婚姻登记证 |
办理结果样本 |
婚姻登记证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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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互联网网页,互联网网页内容应当包括: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管辖权限;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和需要的证明材料、撤销婚姻的程序等内容。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811673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57213662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