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盐都区

1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14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562941566D432071400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该事项为退休一件事内部流转事项,在退休登记时一并办理。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562941566D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大厦1楼B1、B2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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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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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息确认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审批结果样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规范性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63号)第四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结果,核定基本养老金,生成《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199806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12333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
电话0515-83080626
地址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行政中心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江苏省建湖人民法院
电话0515-85361120
地址盐城市建湖县冠华东路586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大厦1楼B1、B2
咨询方式
  • 0515-8199806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