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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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92801436852784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80143685278400013100300004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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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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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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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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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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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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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2 | 核准 | 0.5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58520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58520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