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司设立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80143685278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852784000131003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取得名称的,应同时提交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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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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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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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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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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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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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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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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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登记 0.5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 不予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市场准入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58522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585201